GB3836.1-2010 “爆炸性環境部分 1: 設備一般要求” 防爆電氣設備的分類 依使用環境分為兩大類: I類和II類電氣設備.
I類電氣設備
此類型專門設計用於與地下煤炭開採和煤炭表面處理相關的環境. 主要指在有甲烷和煤塵的地區運作的電氣設備. 地下煤礦開採生產環境是出了名的具有挑戰性, 其特徵在於存在 易燃的 甲烷等氣體, 可燃粉塵,如煤灰, 以及其他不利因素,例如潮濕, 濕度, 和模具. 這些條件對設計提出了嚴格的新要求, 製造業, 以及電氣設備的使用.
Ⅱ類電氣設備
這些設備迎合了 霹靂 煤礦外的氣體環境,通常指在地表條件下運作的電氣設備 (包括可燃氣體和粉塵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