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按最高表面温度分为六类: T1, T2, T3, T4, T5, 和T6. 这些类别与可燃气体的着火温度组一致.
温度等级 IEC/EN/GB 3836 | 设备最高表面温度T [℃] | 可燃物质的着火温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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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 450 | 温度>450 |
T2 | 300 | 450≥T>300 |
T3 | 200 | 300≥T>200 |
T4 | 135 | 200≥T>135 |
T5 | 100 | 135≥T>100 |
T6 | 85 | 100≥T>8 |
术语“最高表面温度”’ 表示在正常和可接受的最恶劣条件下防爆电气设备表面或部件所能达到的最高温度, 有可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防爆电气装置温度分级的指导原则如下:
峰面 温度 设备产生的气体不得点燃邻近的可燃气体, 并且不应超过这些气体的着火温度. 对于安全评级, T6设备排名最高, 而T1设备处于低端.
这表明对于 爆炸物 具有相同温度的材料, 它反映了它们的着火温度的下限. 反过来, 为了 防爆电气设备, 它表示其最高表面温度的上限, 表现出明显的特征区别.
鉴于爆炸性粉尘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明确规定了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 这 “爆炸危险环境电气设备设计规范” 不再将防爆电气设备分为温度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