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防爆外壳
防爆外壳必须清洁、完好, 有清晰的标记. 在以下情况下会丧失防爆能力:: 裂缝, 焊接开口, 或外壳明显变形; 使用未经国家检验机构认可的防爆零部件; 外壳内外锈蚀厚度超过0.2mm; 锁定装置无效; 松动的, 破裂的, 或非防爆窗; 无绝缘的连接或接线盒; 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足.
2. 防爆接合面
防爆外壳表面应光滑, 完全的, 并防锈. 失去防爆能力 表示为: 平面和圆柱形防爆面长度或直径不足, 表面光洁度不当, 电机轴与孔之间间隙过大, 电机接线盒未正确覆盖, 缺少螺栓, 或弹簧垫圈压缩不当.
3. 电缆引入装置
当电缆引入装置失去防爆能力时,: 密封圈或挡板缺失, 造成松动; 密封圈内径超过电缆外径1mm以上; 一个入口使用多个密封圈或多根电缆穿过一个孔; 当密封圈被切开时, 防止电缆完全覆盖, 或者当密封圈和电缆之间的其他层分离时.
4. 接线
接线中防爆能力的丧失通过以下方式表示: 橡套电缆中裸露的芯线或屏蔽层, 电缆出现明显裂纹, 开关接线混乱, 推动或摇摆钢丝绳的能力, 当密封圈直接放置在铠装电缆的铅护套上时, 或者当电缆绝缘头破裂时.
5. 插座和照明装置
防爆插座连接不当或缺少防爆保护装置, 以及无螺纹插座或无联锁装置的防爆灯, 表明失去防爆能力.